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或进入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单位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股。
咨询电传:(0763)6601660。
通讯地址:连州市连州镇星河路聚源大厦2楼。邮编:513400。
电子邮箱:lz6601660@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单位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网址:http://zwgk.lianzhou.gov.cn/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